南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2017年189号)
各镇(办)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局直属单位:
根据汉中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汉职改发[2017]4号)精神,经教体局研究决定,2017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培训依托汉中市职业技术学院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学习平台完成(报名,学习方式与“公需科目”的学习相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南郑县教体系统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
分为幼儿园教育类、中小学教育类、职业教育类,每个类别56学时。
三、培训方式和收费标准
1、培训时间:2017年9月1日—10月30日
2、培训方式:2017年开设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全部依托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实施网络培训,培训网址为。
3、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4]190号)要求收费,“专业科目”网络培训4元/人.课时。
四、选课办法和操作步骤
2017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全部实行个人自助网银选课。参加培训的各单位,要抽掉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术、有热心服务的人员对本单位人员网上选课做专项指导。
网银自助选课的操作步骤是:
1、上网登录:打开培训网主页http://www.hldgld.com,在“学员登录”区点击“登录”。如“登录密码”忘记,可自行在网上点击“找回密码”。进入网页后,要认真阅读过渡页的培训提示。
2、缴费选课:进入个人平台页面后,点击“课程管理”→“专业科目”→“选报该课程”→选择行业后,点击“确定选报”→出现“应交费用224.00元”,点击“确定交费”→按照界面提示继续教操作,交费成功了,选课也就成功了。
3、在线学习:“在线学习”按钮后,点击所要学习的课程,当课程学习中断、结束时,需要点击“结束学习”按钮,网络系统就开始自动记入学时。
4、考核方式:以培训网页上的“考核方案”为准。
5、退出系统:直接关闭网页。
五、开具发票
凡是通过网银进行选课缴费的单位,请指定专人对参训人员缴费名单进行汇总,持“2017年继续教育网银缴费统计表”(在汉中基地网站“下载专区”第一个文件夹里下载),于2017年10月底之前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基地开具发票。
六、学时登记
凡是参加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专业科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科目”由汉中基地将按照“陕人社函[2017]274号”要求于2017年11月底之前全部导入省管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查询、打印其具有唯一性的二维码培训结论。
七、其他事项
(一)、广泛宣传,积极落实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参加继续教育是其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有义务自觉报名,主动接受继续教育。
(二)明确职责,全力保障继续教育顺利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一个人,及时督促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报名并完成学习任务,防止漏报、漏学现象发生。若因故未参加或培训不合格未能通过学时认证者责任自负。
(三)高度重视,多方支持,积极推进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照《南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南政发[2011]22号)精神,“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将中小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保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培训的实施”。各单位可以在公用经费中列支教师继续教育费用,确保2017年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四)培训过程中,各参训单位可以将经验做法、培训建议、培训需求等及时反馈给市级基地(不明事项也可以咨询县职教中心师训处,联系电话:09165511997).
(五)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地点: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即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校区4号楼三层)
汉中市继续教育QQ群号:224137345(各单位管理人员加入)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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