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15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陕人社函[2015]183号),结合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汉人社发[2015]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汉人社发[2013]25号)、www.388365.com《关于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实施方案》(汉专继发[2015]1号)等相关精神,www.388365.com现将市级基地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安排如下:
1.培训对象: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层次:全市高级职称、市直和中省驻汉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在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
3.报名时间: 2015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报名从5月1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专业科目”报名以各单位约定的时间为准。
4.培训时间:2015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从5月1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专业科目”培训时间以课表为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一次性提交“报名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发到李冰邮箱,交纸质件一份(需盖章、签字)。概不接受个人报名。
5.培训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 “专业科目”“公需科目”两部分组成。“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也可以委托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联合实施。“公需科目”由省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安排与实施。2015年起,将严格执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1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
6.培训内容:
(1)专业科目:如果有行业需要委托市级基地开展“专业科目”培训时,请提案提交书面公函。符合“学时认证”条件者,各项目学时数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为准(陕人社发[2013]61号),每年年底前由行业主管部门予以认证登记。
(2)公需科目:按照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2015年开设的“公需科目”课程为(任选一门即可):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力与创新服务培训(24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人文与艺术素养(24学时)。
7.培训方式:集中面授、网络在线培训任选一种。集中培训的单位必须提前申报,并提交书面的“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网络在线培训的单位要组织各参训人员认真阅读“培训课表”内的各项说明,并熟悉培训环节操作程序。市级基地开展的培训方式以网络培训为主。
8.网银支付:为了使更多单位简化派专人到市级基地现场报名的手续,从2015年起,市级基地开通了“网银系统”。参训人员在单位指定的专人指导下可以自行进入个人平台进行网上选课、网络支付培训费用。需要开通网银支付系统的单位要提前将“培训报名汇总表”做好,并与市级基地办公室进行联系。
9.学时登记:各单位在规定的培训时间结束后两天,可以填写“学时汇总表”,单位领导签字后,收齐参训人员的《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市级基地登记培训成绩。
10.考核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后,必须参加考试,考试卷面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达到60分(含60分)方确定为考核“合格”。通过网络培训的人员依托网络系统进行考核、通过集中面授的人员可以采取面试、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11.收费标准: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精神(陕价行[2014]190号),www.388365.com执行每学时收费4元的标准。
12.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继续教育的政策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2)报名、学时登记时所有表格可在“www.388365.com”网站 http://www.hldgld.com “下载专区”栏内下载。
(3)培训过程中,各参训单位可以将经验做法、培训建议、培训需求等及时反馈给市级基地。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地点: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原汉中卫校内,即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4号楼三层)
办公电话:0916-2231127
联系人:李 冰邮箱 188225039@qq.com(报名管理)
王启林邮箱 615380169@qq.com(网络技术)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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